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【智惠农民】新农人致富路:科普+农业如何做?北京顺义“样板园”来了******
张亚利是北京龙湾巧嫂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,是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。近年来,她带领合作社开设了现代农业系列课程,成为北京市农业科普基地;通过建设休闲采摘、花卉观赏、阳台园艺等设施景观,使合作社成为全国休闲农业四星级园区。通过积极创新经营模式,发展“观赏农业”“旅游农业”“科普农业”等新型业态,年接待量突破13万人次。
本期科普中国智惠农民《新农人致富路》栏目邀请北京龙湾巧嫂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亚利,来到龙湾巧嫂休闲农业综合体自然体验园,看看这里如何科学分区规划、种植了哪些作物,请她来分享科普农业“样板园”的建设经验。
科学顾问:张亚利 北京龙湾巧嫂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
监 制:包书政 战 钊
策 划:廖丹凤
编 导:武玥彤 张 楠 王长海
联合出品:中国科协科普部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中国农学会 光明网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